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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买房哪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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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近期中央新出政策措施密集且丰富,现在很难判断接下来房地产行业的走向。在学习理解并消化这些政策的同时,也许更需要耐心等待政策的落实情况。
政策法规 - 文章列表 - 第 2 / 3 页
全国今年以来逾70个城市调控楼市政策,但许多城市都很低调,或遮遮掩掩,或先做后说,或干脆只做不说。[ 2022-04-19 ]
4月15日北海市府办发出关于印发北海市推进住房刚需群体住有所居工作方案的通知,市住建局和财政局4月18日出台了实施细则。[ 2022-04-18 ]
从今年4月15日起至9月30日止,北海市三类刚需人群购买首套或购买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可以享受购房契税的全额补贴。[ 2022-04-15 ]
为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减少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矛盾纠纷,市住建局拟制了《房屋交易提醒》,要求各相关企业予以公开。[ 2021-09-13 ]
2021年4月25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北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北政办规〔2021〕1号),对房产中介的经营进行了规范。[ 2021-05-06 ]
2021年4月28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公布《关于优化服务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试行)》,这是时隔3年半之后北海市政府再现楼市调控措施。[ 2021-05-06 ]
职工个人及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账户余额需保留1个月缴存额;属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结清的职工个人及家庭,其主贷人账户余额则需保留6个月缴存额。[ 2020-03-27 ]
申请公积金贷款须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最高额度调整为单身职工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 [ 2019-09-29 ]
广西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个人,对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有争议,可要求重新核定计税价格。此办法从2019年9月15日起实施。[ 2019-09-05 ]
央行网站2019年8月25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16号》,宣布自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规。[ 2019-08-25 ]
2019年8月1日,北海市住建局和市监局联合发出通知,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商及其销售经营场所、房产中介及其门店、物业企业及其管理项目进行综合整治行动。[ 2019-08-09 ]
按住建局公布的《北海市住房建设规划(2018-2022)》,规划期内将建设商品住房约18.46 万套 1662.5 万平方;建设公共租赁房 0.49 万套29.2 万平方米。[ 2019-07-17 ]
广西住建厅要求今年全区各市要严格落实楼市调控,不得以任何名义放松或变相放松调控。对工作不力、市场波动大、未能实现调控目标的城市坚决约谈问责。[ 2019-03-19 ]
对本指导意见适用范围内且在本指导意见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底前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的电梯,自治区财政给予一定的财政资金补贴。[ 2018-12-25 ]
广西物价局住建厅2018年11月9日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8-12-25 ]
北海近年来陆续制定了多部地方法规对城市环境进行保护,例如银滩保护条例、涠洲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沿海沙滩保护条例等。健康地产的价值又添了保障。[ 2018-10-17 ]
2018年7月1日起北海实施《北海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二手房买卖双方凭网签合同及出卖人银行账户等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2018-05-31 ]
未取得预售证不得对外销售,不得以内部认购、预定、合作开发等形式收取任何费用或签订认购协议书;已取得预售证必须在10日内公开全部房源并对外销售。[ 2018-05-08 ]
2018年4月1日起,在新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政策出台之前,我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暂按“北价格字〔2013〕113号”和“北价格〔2014〕11号”规定执行。[ 2018-04-27 ]
市住建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出《关于落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要求开发商不得限制、阻挠、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 2018-03-06 ]
北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的通知(20171207)指出,商品住房全装修价格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具体全装修分级指南由住建局另行制定发布。[ 2017-12-14 ]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的通知(北政发〔2017〕42号)全文内容以及官方对文件内容的具体解读,2017年12月7日发布并开始实施。[ 2017-12-13 ]
本市辖区(不含合浦县)所有在售的商品房(包括期房和现房)销售价格全面实行备案管理。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对外销售,未经价格备案的不得对外销售。[ 2017-11-16 ]
北海市住建局10月20日发出通知,要求开发商应当自购房合同签约之日起30日内及时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这是北海今年的第三轮楼市调控。[ 2017-10-26 ]
北海楼市再出新政:新购买第二套房证满两年、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需证满五年方可转让。外地人在海城区、银海区不得购买第二套住房包括二手房在内。[ 2017-09-30 ]
内容包括:第三套房及以上停止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20%、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40%。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 2017-09-30 ]
6月26日,北海市住建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17-07-06 ]
北海市终于正式出台楼市调控措施:严格执行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加强预售商品房转让管理、限制现房转让、加强市场秩序监管、坚持正确的舆论引导。[ 2017-05-22 ]
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郑重声明:该中心没有开辟任何加急业务,也从不收取所谓加急费用。[ 2017-05-08 ]
自2017年5月1日起暂停受理北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在此之前备案的仍可正常申请办理。[ 2017-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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