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2024年8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会上,住建部副部长董建国介绍“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进展情况时透露:
第五(个方面的工作):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特别说一下房屋养老金,个人账户通过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经有了,试点的重点是政府把公共账户建立起来。
就是董副部长这3句话引燃了话题,导致这两天关于“房屋养老金”的消息直接炸屏。
但其实,“房屋养老金”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
在住建部官网搜索“房屋养老金”,搜索结果有30个。早在2022年5月27日,住建部官网就首次出现“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这句话。
2023年3月28日,住建部、应急部、国家发改委等15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在最后一项要求“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房屋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开展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和房屋质量保险试点,总结创新经验做法,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
2023年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扎实推进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里面指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研究建立住宅小区“体检查找问题、改造解决问题”机制,探索建立房屋养老金和保险制度,解决“钱从哪里来”问题,形成住宅小区改造建设长效机制。
2023年12月21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盘点回顾年度工作时表示,“在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方面,推动立法工作,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县级全覆盖,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等制度,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建设”。
会议指出,2024年要“强化工程质量和既有房屋安全监管,启动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整治行动,抓好房屋体检、养老金、保险制度试点,开展房屋市政工程等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2024年3月9日,住建部部长倪虹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民生主题记者会上答中外记者问时指出,在供给方面,要改革完善商品房开发、融资、销售等基础性制度,有力有序推进现房销售。在使用方面,要加快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等专项制度。
最新的消息,就是上周五(2024年8月23日)董副部长所说的,“研究建立房屋体检、房屋养老金、房屋保险制度,构建全生命周期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目前,上海等22个城市正在试点”。
综上所述,关于“房屋养老金”,从中央到地方都没有一个非常明确的说法,文字表述基本上都是“研究建立”或者“探索建立”为主。
董副部长说有22个城市已经试点了,但具体是哪些城市在试点?在住建部官网没搜索到相关资料和名单,也不曾听说过哪个城市的市民对此有强烈的反对意见。22个城市同时试点这么重大且敏感的事情,居然连新闻效应也没有?
所以,关于“房屋养老金”不妨直接跳过,无需过多关注。真的要业主每年都要缴交不菲的费用,估计就和“房产税”、“延迟退休”那样得先搁置起来,然后再行协商。我国的政治协商制度,很厉害的。
【2024年8月27日补充】住建部相关司局负责人8月2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屋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和公共账户两部分组成。个人账户就是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按现行规定执行。公共账户按照“取之于房、用之于房”“不增加个人负担、不减损个人权益”的原则,由政府负责建立,从试点城市看,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财政补一点、土地出让金归集一些等方式筹集,目的是建立稳定的房屋安全管理资金渠道,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不会增加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