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31日补充: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30日发出通知(北政办〔2024〕14号):市本级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全额补贴政策措施,执行期限延长到2024年10月31日。
2024年3月15日补充: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海市住建局今天(2024年3月15日)连续发出两份通知。一份通知把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截止期限由2024年3月31日延长到2024年12月31日。另一份通知宣布从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也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新建现售商品住房”首付款。
下面是本文正文:
今天是2024年3月8日。
1、北海现在实施的“购房补贴”,截止时间是2024年3月31日。
2、北海现在实施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截止时间是2024年3月31日。
3、北海现在试行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停止时间是2024年4月30日。
购房补贴
2023年10月31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北政办〔2023〕52号)。
其中第11项是“实施购房补贴政策”: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在北海市城市规划区(不含合浦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按照相当于所缴纳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补贴,并由市财政局落实购房契税补贴资金。
2023年11月8日,北海市住建局和财政局联合发出《关于落实新建商品住房购房补贴相关事宜的通告》)(北建房〔2023〕278号),具体说明了购房补贴的申请办法和办理流程:
(1)购房合同的网签和备案均需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含当日)期间。
(2)契税完税时间需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4月30日(含当日)期间。
(3)补贴申请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补贴额度以契税完税证明记载的实缴契税金额为准。
注1:北海市城市规划区是指海城区、银海区和铁山港区。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垂直分户住房(例如独幢别墅、双拼别墅和联排别墅)。
注2:相关文件链接请点击:
(1)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公积金首付
2023年10月31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北政办〔2023〕52号)。
其中第5项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自文件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范围内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售房企业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
2023年11月17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建局联合发出《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北房金〔2023〕44号),具体说明了申请办法和操作流程:
(1)购房合同网签需在2023年10月3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间。
(2)仅限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
(3)缴存人符合购房提取条件,并在2024年3月31日前已办理提取预审及锁定业务,且已办结网签合同备案。
注3:相关文件链接请点击:
(1)关于进一步促进北海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2)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小区停车费试点
2023年12月8日,北海市发改委发出《关于开展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试点工作的通知》(北发改价格〔2023〕40号):自2024年1月1日0时起至2024年4月30日24时(含)止,选择31个普通住宅小区试行《北海市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方案》。
试点小区包括:
银海区:(一类)彰泰观江海、彰泰春江海岸、吾悦华府、皇家海湾公馆、中垠悦城、海悦华府、天宁新城、大都金沙湾;(二类)同和水岸香堤、逢时黄金海岸、嘉福夏日海湾、华杰赫尔馨居。
海城区:(一类)候鸟湾、止泊园、柏悦尊府、北海名座、海辰国际公馆、碧桂园北海阳光、天赐碧园(三期);(二类)恒昌城市丽景、春华园、天赐碧园(一期、二期)、光华大厦、蓝海银湾、碧桂园海上时光。
地面:江苏泰城、华杰善水公馆、悦发三期幸福苑、新力海景花园、安美花园、南亚大厦。
注4:一类停车场地面为地坪漆面(或同等质地及以上)、停车场内配备监控设备、停车场出入口处安装智能控制设施等,其余为二类。
试行的收费标准主要有:
(1)租用的产权车位:一类租赁费140元/辆.月、二类80元/辆.月。
(2)购买的产权车位:一类服务费30元/辆.月、二类20元/辆.月。
(3)公共停车位:停放费50元/辆.月。
注5:相关文件链接请点击::
(1)关于开展普通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指导价格试点工作的通知
提醒:
1、购房补贴仅限“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期房和现房,但跟二手房无关。
2、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期款,仅限“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凭预售许可证销售的房子,预售证上有监管账户)。如果楼盘已经办理了“现售备案证”(购房资金无需监管,现售证上面没有监管账户),按文件所述应该不能提取公积金支付首期款。如有疑问,可询问楼盘的置业顾问,或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