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发了篇文章《结束倒计时:北海购房补贴,公积金首付,小区停车费试点》。文中说,北海“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新建预售商品住房首付款”的措施将于2024年3月31日到期。
今天(3月15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北海市住建局联合发出2份通知:
1、《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通知说,“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注:这个仅限于“新建预售商品住房”,开发商凭“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房,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预售)”。
2、《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说,“在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北海市购买新建现售商品住房(以签订网签合同时间为准)且符合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的,可向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委托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款项转入房地产开发企业账户用于支付首付款。如属于购买保交楼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楼盘现房的,提取的款项须转入相关监管账户”。
注:这个仅限于“新建现售商品住房”,开发商凭“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售房,买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现售)”。
至此,北海现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包括期房和现房)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前提是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购买二手房、或者购买非住宅商品房,都不在此范围内。
住房公积金新政延长期限并丰富内容了,接下来将于3月31日到期的购房补贴会不会也延长时间?
附:政策全文内容链接:
1、《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购买新建预售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