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买房哪些事
返回首页 快速找房 最新文章 地段看楼 分类找房 楼盘观察
楼市报告 买房签约 验房收房 购房讲座 政策法规 北海故事

北海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北海市住建局    作者:北海市住建局    时间:2017-09-30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补充通知

北建房[2017]2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在认真贯彻执行《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北政发〔2017〕16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新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两年后方可转让,新购买第三套及以上商品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五年后方可转让。

二、非本市户籍的居民,限制在北海市辖区(不含合浦县、铁山港区)范围内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三、加大房地产市场检查整治的工作力度,住建会同物价、工商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持续开展房地产销售市场、中介服务市场的检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炒房、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9月30日


延伸阅读
本篇文章的手机版链接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浏览并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北海买房那些事的手机版二维码,可使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访问。
北海买房那些事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北海买房那些事 . 北海购房实用手册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