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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证只有房产证的北海二手房,能不能购买?

来源:北海买房那些事 ( 原创 )     作者:冰戈    首次发布:2017-07-21    最后更新:2018-05-09

下面的内容,来自北海市政府网互动平台专栏。按信件编号可以查询这些内容的原文(如果没有标出信件编号则按主题查询,因为政府网现行版本已经不公示信件编号)。特别需要强调的是:房产证与土地证两证均有的二手房,才有可能是手续齐全。如果购买没有土地证的二手房——按不动产权登记的说法,后果是比较麻烦的。

如果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

2017年1月12日,宋先生在北海政府网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11220104127),称他在2005年购买北海一手商品住房,当时只拿到了房产证未得到土地。现在想出售此房,问:

(1)未得到土地证是否可以过户,买家可否得到新不动产权证书;

(2)土地证若无,如何补办?

(3)买家反映若无土地证,新办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是否影响相关利益?

(4)不动产证办理时间为多久?

2017年1月24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1、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需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两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权利的办理需要开发商及房主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如果不动产证附记中记载“本证未记载土地权利”,则土地使用权仍属于房地产开发商,这就不能排除存在开发商以土地使用权“大证”向银行抵押的风险。如果不办理土地权利,就有可能会被非法转让给他人,使购房者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3、根据《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是不是要等整个楼盘的房子卖完了才能去办土地证?

2017年5月25日,郭先生在北海政府网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52520105856),称他2013年1月在北海某小区购买了一套80余平方的商品房,购房款、契税、办证费、煤气、电视等各项费用全部付清。2013年9月领取了房产证,可到目前为止快5年了还没有领到土地证,其间多次打电话询问,回答没有办好,并说要等整个楼盘的房子卖完了才去办土地证。郭先生问:如果这个楼盘的房子10年、20年都没有卖完我是不是就拿不到土地证了?我该像北海市政府那个部门投诉?我怎样才能拿到我的土地证?

2017年5月31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1、2016年8月8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的办理,需要与原开发商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2、目前,我市没有相关文件规定需要售完整个楼盘的房屋才可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

没有土地证无法过户怎么办?

2017年3月30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52520105856),称他是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一名业主,房子去年十月份已售卖,但一直过不了户给对方,房产交易中心答复说是没有土地证,出不了不动产证给买方。现一直在房交易中心放着。

这位网友表示,以前买的时候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过户了。现在不动产证要牵涉到土地证,现土地没办法确权落宗。国家出台不动产证是好事。但北海很多老旧小区都没有土地证,很多人也没办法过户,像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是否没有土地证就不能买卖?还有什么时候政策能出台,解决这普遍存在的问题。云海小区的土地产权又是什么情况,如何能办理土地证?

2017年5月8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1、2016年8月8日起,我市正式开始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须要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2、经查,关于独树根路云海小区的土地已经能确权落宗,可以办理单一房产不动产证。目前上述小区的土地仍在北海市引进人才物业管理中心的名下,如需办理相关的土地权属,则须该小区开发商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材料,并与房主共同申请,一并办理房地合一不动产权证书。

2018年4月24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求助(主题:购买二手房):我最近打算于北海购买一套二手房,发现部分二手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分割到个人的土地证。购买这类二手房的话,是否需要卖家和原开发商一起办理分割到个人的土地证?否则的话无法过户,或者即便过户给我,我也无法获得土地权利?

2018年5月8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如该不动产无查封、无抵押记录等,符合转移登记要求,均可办理。如个人已持有分割土地证的,可持土地证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地合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如个人没有办理土地证书,土地权属仍在开发商名下,其不积极协助申请办理的,我局将书面通知开发商在规定期限内交回其土地证书,予以依法注销,若仍不配合的报请市政府强制注销,再根据客户的申请办理相关不动产权证。

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房屋是否可以过户

2017年4月14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41420105294),问没有房产证只有集体土地证的自建房私人楼是否可以过户,是否可以购买,是否合法?

2017年4月19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国家严格禁止城镇户口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因此,集体所有的土地不得过户。

房产证抵押在银行,如何办理不动产权证?

2017年1月6日,有网友在北海市政府网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10620104051),称他去年8月份买了二手房,房产证已经过户,当时土地证开发商没有办好,直到12月份土地证才核发。现在我去土地证过户,说搞不动产,不能办土地证了,要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过户。问题是我房产证在银行抵押拿不出来,贷款期限20年,怎么办?

2017年2月8日,北海市国土局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规定,需要有房产证原件和土地证原件才能进行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可从银行借出房产证原件,再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但这网友2017年2月9日又提出咨询(信件编号bh2017010620104051),称他去银行想借出房产证,但银行表示必须还完款,不能借出。这又该怎么办?

2017年2月14日,北海市国土局再次回复: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须要有房产证和土地证的原件才能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根据上述情况,具体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解除抵押;二是与银行进行协商,银行出具《同意书》借出房产证原件,待办理好房地合一的不动产证后,再办理抵押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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