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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真实案例:已经交房入住的房子竟然被法院查封

来源:北海买房那些事 ( 原创 )     作者:冰戈    时间:2016-08-22

这是一个令人不寒而栗的真实案例。

2015年8月21日,北海晚报记者采访天富花苑。因为这个小区有业主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上面写着天富花苑内共有32套房子在2012年10月29日被房地产商抵押了出去。记者当时采访报道的标题是《开发商涉嫌一房多卖 业主权益谁来维护?》

一年后,事情不但没解决反而更加恶化。

2016年8月19日,北海晚报记者再次采访天富花苑。这一次是因为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天富花苑贴出查封公告:这个小区有66户业主的房产因开发商债务原因被(预)查封。记者这次报道的标题是《开发商借贷欠债 住户成了“冤大头”》

业主已经和开发商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也已经收房入住几年,为什么房子莫名其妙被法院查封?

记者报道了几个业主的购房情况:

郑先生,2012年全款购房,入住几年后房产证不但没办下来而且开发商还私自将他的房子抵押了出去。

黄姨,2012年全款购房,只求快点拿到房产证。开发商只与她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就没了下文。

张姐,2013年购房但只付一半房款,余款等办好房产证后再付。但开发商种种理由拖延办证。2016年7月19日她见到法院查封公告后一查询,才知道开发商并没有将住户的购房合同拿到房产交易中心备案。

于是原因出来了:虽然住户买了房但被查封的66套房子其实仍在开发商名下。开发商现在与他人发生债务纠纷,债权人向法院起诉,法院将依法(预)查封这66套房。

叹惜。

不清楚购房流程就去买房,是很容易吃亏的。

购买期房,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签完合同,开发商应该在一个月内到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合同备案后,购房人必须尽快到北海市地税局缴纳契税。当你拿到完税证明后,才正式宣告购房合同正式生效。

从签订购房合同到缴纳契税,中间是有时间限制的(好象不能超过30天)。超过时间期限缴纳契税,地税局立马开罚滞纳金。

很明显,天富花苑的这些挨查封房子的业主,应该都没有去缴纳过契税。不过也不奇怪,这些业主极有可能拿到的购房合同是没有备过案的,而且他们也很有可能不知道购房还要缴纳契税——契税是购房人亲自办理的,备案是开发商去办理的。

再说详细一点购房流程:

首先,你必须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一式六份,有一个合同编号,是国家规定的强制格式(开发商自制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

然后,开发商会收走全部六份合同,拿去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备案。如果开发商销售手续齐全而且此套房还没有卖给别人,房地产交易中心就会在购房合同上盖一个“已备案”公章。

接着,开发商就会通知你过来领取已备案的购房合同。然后你拿着购房合同以及地税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去地税缴纳契税。

最后,你按将完税证明报告开发商。往下的事情,就是房贷、收房、办证的手续了。

务必记住:只有缴纳契税拿到完税证明,你的购房合同才正式生效。因此,和开发商签订完成购房合同,就要注意催促合同备案。两三个月之后还没备案,你就得有最坏打算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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