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买房哪些事
返回首页 快速找房 最新文章 地段看楼 分类找房 楼盘观察
楼市报告 买房签约 验房收房 购房讲座 政策法规 北海故事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来源:北海市政府网    作者:北海市住建局    时间:2016-09-05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事项的通知

北海市合浦县住建局、北海市辖区住建局、北海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北政办〔2013〕216号,以下简称《细则》)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现将实施《细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

北海市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管中心”;办公地址:北海市海城区富贵路1号原房产局大院1楼,联系电话:3067753,3067762)具体负责北海本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与使用的管理、监督、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归集的范围

北海本市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非单一产权的商品房、售后公有住房等物业。其中,商品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

三、新建物业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

经测算,2013年度北海市物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每平方米为1050元。2014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首期物业专项资金交存的具体标准为:

(一)未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3元;

(二)已配置电梯的物业,交存数额为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3元;

四、新建物业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方式及时间

(一)开发建设单位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前或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前,按《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业务流程》向物管中心申报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北海本市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申请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预交手续。未办理的,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暂缓受理相关业务;

五、专户管理银行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并委托中国银行北海分行为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

六、关于《细则》实施前的执行事项

(一)《细则》实施前,未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应按照《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和时限,以幢为单位将首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到北海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二)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自《细则》实施之日起六个月内,对《细则》实施前已归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项目进行清查,归集单位应积极配合,对已归集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进行清理、核对、造册,并将相关统计情况如实上报。

七、其他

(一)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拆迁安置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参照本通知的规定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二)合浦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管理、使用,参照《细则》执行。

北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31日

本篇文章的手机版链接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浏览并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北海买房那些事的手机版二维码,可使用手机浏览器扫一扫访问。
北海买房那些事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可使用微信扫一扫加关注。
北海买房那些事 . 北海购房实用手册
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