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房子,备案价格5100、开发商开价6000,能买不?
首先,这个售价目前是签不了正式购房合同的。2017年12月7日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销售管理的通知》规定:“已经价格备案的商品房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但这样的情况在北海并不鲜见。
前几年北海楼市很冷清。2016年新建商品住房网签均价5249.76元/平方,同比仅增长0.31%。在这样的环境下楼盘备案价格普遍不高,很多备案价格只是5字头或6K出头。
2017年以来北海房价明显上涨,继续5字头房价开发商当然不乐意。最省事的办法是上调备案价格,但房价会因此容易失控,官方极为谨慎。
于是就陷入了胶着。2018年1月3日有人在政府网投诉“xx楼盘虽然预约了购房者好几个月,很多都在拖延网签时间,变相捂盘”。
客观地说,很大概率开发商不是“拖延”网签而是“无法”网签。因为售价高于备案价格,交易中心的系统根本不让生成正式购房合同。
怎么知道商品房的备案价格?
按规定:商品房的备案价格必须公示(一房一价表)。如果在楼盘的售楼中心找不着,可以投诉。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解决?
方案一是废话——开发商主动将售价降至备案价格范围内。
方案二是等待——等待开发商想办法调整了备案价格,或者官方放松了规定。
方案三是变相——把售价分成两部分(备案价格+其它项目费用)。
“其它项目费用”又是啥玩意?
最常见的就是装修费用。房子毛坯交房,备案价格5100,销售价格6000。其中5100是购房价格,900是装修合同价格。签订购房合同的同时也签订装修合同,可能还有装修验收通过文书。
另一种办法是名目费用。房子90平方米,备案5100售价6000。其中5100是购房价格共45.9万元,其余是团购房咨询费顾问费中介费…….等等共8.1万元。
这样的做法有哪些风险?
如果1.相信开发商、2.全款、3.自住且长住、4.房子质量合格不会出现退房维权事宜,那基本上没问题。
但如果是贷款购房,银行认的是购房合同价格,这意味首付款要大增。
如果数年之后房子就转让,评估价格说不定是以购房合同价格为参考。
如果房子出现质量问题要维权,损失额估计是以购房合同价格为基准。
当然也有优点——契税会少一点、办证手续费也许会少点。只是节省的费用相对于房款连零头也算不上。
理论上会遇到一种极端风险:开发商交不了房或拒不交房,打官司退房很有可能只退回合同购房额。装修款项或其它名目的款项跟交房是两码事。
因此,购房时遇到房价高于备案价格,行不行首先问自己:相信开发商乎?然后要问清楚:假如同意将售价分成两部分,能不能在期望的时间内签订购房合同?
售价高于备案价格的楼盘,绝大多数都是2016年及以前就拿到预售证的项目。购买这些项目的房子,务必留意房子的状态——如果是已经备案了的(即以前已经和他人签过了购房合同并进行了合同备案),无论是什么原因都要高度警惕。北海现在有这样的规定:“购房合同备案撤消后,开发商必须在完成房屋的不动产初始登记后方可销售”、“重新销售的价格不得高于上次合同备案价格”。